品名:藍冠國際香精
名稱:獼猴桃香精
配料表:食用香精,食用香精輔料
使用范圍:按GB2760使用要求用于加工類食品。
參考用量:按GB2760的原則下,用于各類加工食品中
執行標準:QB/T1505-2007 GB30616-2014
生產許可證號:SC29
存儲方法: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的環境下,不能與有毒物品混放。開封后請盡快使用。
保質期:12個月
(我司還有其他味道的香精可供選擇,詳細可聯系我們咨詢)
獼猴桃調味食品香精,品位,健康,醇香,吃出健康美味。我司提供上百種香精,香味來自于原料萃取,每一瓶香精都是品質的結晶。
香精能夠賦予原材料未能擁有的香氣與味道,提升產品中的香味體驗和味覺享受,使消費者對您的產品更有好感,而這些香味也加強了代表著產品所要宣稱的成分嗅覺。迎合廣大消費者的喜好。嗅覺和味覺是感官的重要的一環,在產品料體不變的情況下,添加高品質的香精能夠改變消費者對產品的接受程度。有好的氣味和味道才是打開顧客心理防線的利器。心理學有一個觀點,人的決策容易受到食物的起始印象影響,而嗅覺是影響人們起始印象的重要因素。對于產品來說,更是至關重要的一環,產品的香味的好壞往往能影響顧客對產品的喜歡與否。進而影響是否選用您的產品,產品有好的氣味,是打開顧客心理防線的利器,有吸引人心的獨特魅力,同時還能賦予產品更好的體驗,而一個不好的香味體驗,則有可能毀掉一個好產品。
本產品為高濃縮成分產品,使用需要添加少量并稀釋,適用于以下產品:
1.烘焙類:面包,蛋糕,餅干等,建議添加香精量為0.3%-0.5%
2.糖果類:巧克力,硬糖,軟糖等,建議添加香精量為0.3%-0.5%
3.炒貨類:堅果,花生,瓜子等,建議添加香精量為0.3%-0.5%
4.速食類:方便面,沖調食品,即食食品等,建議添加香精量為0.3%-0.5%
5.飲料類:飲料,奶茶,乳制品等,建議添加香精量為0.1%-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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